2010-07-9
“鳳姐”彪悍回應廣電總局“封殺論”是社會的進步
改變字體大小: 默认 | 较大 | 特大 |
|
Audio clip: Adobe Flash Player (version 9 or above) is required to play this audio clip. Download the latest version here. You also need to have JavaScript enabled in your browser.
近日,在某徵婚類節目中因“行為低俗”而出名的羅玉鳳,俗稱“鳳姐”再次對廣電總局的“封殺論”發出彪悍言論:“封殺請先報備”,引起了網友的一片熱議。羅玉鳳之所以出名主要在於他多次當眾發出的“雷人語”,以及相貌的累人特點。因為他在一些徵婚交友類節目中一些“自戀”的言論和行為,被當局冠以“低俗”的名號,並被廣電總局“責令叫停”。
對於“鳳姐”,我本身並不敢恭維,因為我也的確認為她有炒作之嫌,比如說她針對自己的擇偶標準,提出“很多人都说我漂亮。我也知道我漂亮”“必须具备国际视野,有征服世界的欲望。奥巴马才符合我的征婚标准”等雷人語。然而某局以此就將羅玉鳳劃歸“低俗”行列,並且要採取“封殺”的手段除掉,我認為確是十分的不妥。
我始終堅持這樣一個觀點,這也是很多民權主義者倡導的,就是我雖然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堅決捍衛你表達自己觀點的權利。對於羅玉鳳,我雖然無法同意她“自戀”的雷人言論,但是任何人也不能剝奪她發表言論的權利。如果說羅玉鳳的這些觀念反映了中國當今這個社會的一些扭曲的價值觀的話,罪責也不在羅玉鳳身上,而是我們這個社會整體的教育環境與社會環境的問題,把一個社會的責任,如果抽象一點說是政府的責任完全讓一個普通公民來承擔是不公平的。
中國大陸對民間言論的監管主要有三大部門完成一是新聞出版總署,一是工業和信息化部,一是廣播與電影電視總局(簡稱廣電總局)。這三大部門控制著中國出版、互聯網與非紙媒傳統媒體的輿論環境,可以說監控是面面俱到的,已經將整個中國的輿論環境管了個邊。著名民間作家韓寒曾經說過這樣一句話,過去政府做事是從不講輿論的,而現在政府做事則是自己製造輿論。以上三大部門的作用就在此,就是為“製造輿論”而存在的。
羅玉鳳現象的出現,顯然是與當局和三大部門宣傳的主流價值觀和主流意識形態不相一致的。官方雖然在實際行動上也是表現出拜金的、享樂的態度來,然而在宣傳上還是教導民眾要“艱苦樸素”、“勤儉節約”、“循規蹈矩”,遵守他們所制定出來的一套所謂“秩序”的。這套“秩序”從大的層面上來講就是你要堅持“社會主義”制度,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換句話說就是你不能“犯上作亂”的;從校的層面上講就是你要安分守己,安於現狀,不能想入非非、崇洋媚外,這樣才能鞏固統治者的統治。羅玉鳳的言行雖然在大的層面上沒有什麼“出位”的動作,然而在小的層面確是大大的“出位”了。雖然這種“出位”在民間已經見怪不怪了,然而羅玉鳳把它搬上了臺面,搬上了媒體,搬上了銀幕,這卻是當局所不能容忍的。
因此前些日子廣電總局就最近“徵婚交友”類電視節目中的一些不符合主流意識形態與主流“秩序”的問題對一些省市的電視臺進行了“批判”。電視臺門雖然心裏不樂意,但是嘴上表現出來的卻是一片堅決支持之聲,這就好比過去皇帝砍了大臣,大臣還要對皇帝說“謝主隆恩”一樣可笑。然而這就是中國!那天在與深圳晶報的一位編輯聊天時,他說“中國的媒體都是黨產”,那既然當說什麼,媒體當然就要做什麼,所以想一想也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
不過日前,廣電總局辦公廳主任、新聞發言人“朱虹”在做客華中師範大學進行一個所謂“媒體的責任”的講座時,公開批評“鳳姐”是一種低俗文化,應該堅決叫停,卻引來了當事人“鳳姐”的強烈回擊。朱虹在講座中說“电视节目性质有明确的区分:一种是正确引领先进文化的,如《感动中国》;一种是通俗化节目,如小沈阳的表演。而像“凤姐”这种低俗文化,应该坚决叫停,不让其流布于社会。”這位官員把“感動中國”比作先進文化,而把小沈陽、鳳姐比作低俗文化當然是出於他作為一名政府官員“情不由衷”的自然流露,因為作為政府高官當然是要站在政府的立場說話的。但是事實是怎樣的呢?
首先,小沈陽等是不是低俗文化暫且不談,《感動中國》本身就絕非“高尚文化”。《感動中國》充其量只能算作是政府進行輿論宣教的節目之一,可以說也是過去那種“樣板戲”的,類似“歌功頌德”似的電影向電視的一個延伸。感動中國中留給人們的往往都是劉翔、姚明、楊利偉等一個個可望而不可及的、人民學之不來的崇高偶像的化身。而真正在民間默默做事、不求索取的代表幾乎一個也沒有登上《感動中國》的舞臺。《感動中國》的人物評選完全不是看哪個人真正值得中國人民去感動,哪個人值得人們的學習,他們首先要考慮的是這個人被推選出來了是否會造成社會大眾對政府責任缺失的指責?是否會引起輿論對政府的不滿?是否會揭露社會的陰暗面?等等。所以《感動中國》已經完全脫離了他存在的意義,變成了政府的宣教工具。比如那曾經被寄予厚望依靠自己將近二十年蹬三輪掙來的35萬元資助了天津300多名大中學生上學的白芳禮老人最終也沒能入選感動中國,很多人質疑這是為什麼,其實原因很簡單。因為如果白芳禮“感動中國”了,人們就會質疑“當局哪裡去了?”“政府在幹什麼?”《感動中國》為了避免政府陷入被動的境地,沒有讓白芳禮入選。這樣的示例還有很多很多,《感動中國》評選出來的無非是一個有一個“聖人”的形象,一般人是學之不來的,政府樹立起一個有一個的“英雄”,然後把他們“束之高閣”,只准膜拜不准學習,這便是《感動中國》的目的,試問這樣的一個節目能被叫做“高尚文化”,麼?!
其次,再看看小沈陽和鳳姐。的確,對於小沈陽和鳳姐所代表的文化我也不敢苟同,不過這並非他們個人之罪,而是社會的問題。社會有什麼樣的需求,就會有什麼樣的東西產生出來,這是市場經濟在正常不過的經典。如果把整個社會的罪責讓一兩個人來承擔而讓真正有問題的政府逍遙法外,這是公平的麼?況且小沈陽的出名正是藉助了廣電的主要打手CCTV而出名的,現在廣電反過頭來批評小沈陽“低俗”,是不是就是說這個低俗就是廣電自己一手炮製的呢?
而且我認為,作為一種文化現象無論小沈陽還是“鳳姐”,抑或是我們永遠高尚的《感動中國》,他們到底哪個低俗,那個高尚,應該交由人民去評判、交由歷史去選擇。人民和歷史自會給出公正的答案。廣電總局抑或是工信部作為政府部門應該做的是做好基礎設施的建設——我們還有那麼多的貧困地區看不上電視、上不了網,而不是想著整天怎樣以自己的邏輯去“正確引導”輿論。更不能動不動就要以“封殺”威脅某一個公民合法的輿論權力。對於“鳳姐”現象,只是一種價值觀層面的爭論,應該交由人民去決定、去選擇;即便“鳳姐”的行為確實“出位”甚至“違法”了,也應該由法律去評判,也輪不到政府出面“封殺”。
面對政府的越位,大多數公民可能也就會選擇“忍氣吞聲”了,這或許也是中國人向來“安分守己”的價值觀所決定的。而正因為“鳳姐”之另類,她在面對政府不公正的“封殺”論時,沒有像大多數人那樣一味逃避,而是挺身而出直接與政府“叫板”。雖然他所謂“報備”的觀點並無邏輯,因為這根本不存在所謂“備案”的問題,而是政府是否有權越過法律途徑干涉公民言論的問題,但她的做法是值得尊敬的,至少她有了這樣一種維權意識,這也是我們社會的一個進步。面對政府公權力越來越多的對“私權”的侵犯,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像鳳姐一樣,拿起自己手中的輿論和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只有這樣,政府行事才會有所忌憚,我們的社會才能進步。
您可能對這些感興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