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29
大棒为何屡屡打向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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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多月前,一条宁河官员拆迁语录风行网络,因为此事发生在距自己家不远的天津宁河,因此也格外关注。
“在英国,你说不拆,任何人不敢拆你;在中国,你说不拆,肯定把你拆了。这就是我们为什么在全世界这么牛逼!”说出此惊人之语的是天津市宁河县教育局的党组书记刘广宝。
刘书记还表示“我希望你能够理解教育局,我没招的时候你让我用什么,最后一招就得用共产党给我的那点权。”
很多政府官员都抱怨,做拆迁工作太难,甚至连宁河县土地整理中心的某司机都为自己的领导抱不平,但是哪位领导想过公民的利益呢?党的喉舌《瞭望东方周刊》在介绍宁河拆迁案的时候多次使用了“公民”这个词,比如宁河县教育局的那位刘书记就“教育”当事人张熙玲说:“凡是宁河县公民,必须执行县委、县政府制定的政策。在政策执行的角度上,你是执行者,同样,教育局也是执行者。”
在这里书记大人用了“公民”这个词,我认为这是极大的不妥,是对“公民”一词的严重侮辱。公民是什么?我们暂且不谈那抽象的“公民”的政治概念,单就其给人的第一印象来说,公民即意味着权利,意味着我作为一国的公民有争取自己权利,与政府平起平坐和政府对话之权。任何人,即便你是再大的官员、再大的党,也无权侵犯我作为“公民”的权利。然而此案中,刘书记竟然说出了作为公民就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党”的政策的话,难道这不是对“公民”一词的莫大侮辱么?
在中国,很多是都有着自己的怪现象。国外的拆迁,至多是某一个政府部门与公民去协商拆迁价格、条件等等问题。任何人也不可能通过其他方式向公民施压,双方是平等对话的关系。然而我朝不然,一个拆迁部门拆迁,却有一大群其他部门的人帮衬着,教育局、银行、公安局……只要在“党”能插的上手的单位,无一例外的都在向自己的职工施压。例如本案中当事人某学校教师——张熙玲就因拒绝拆迁而“被停课”。这种现象在国外是不可想象的。各个政府部门在此时形成了一个偌大的联合体,试问在这样一个高压的环境下,公民如何生活的有尊严?
温家宝同志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称,要让人民群众生活的有尊严。然而何谓尊严呢?难道就只是每天能够吃饱饭就叫做尊严了么?那又与禽兽有何两样?
我们经常自夸中国有多么强大,中国发展的速度有多么的快,然而国家发展的目的是什么呢?就应该是保护公民的利益,然而我朝的发展却是建立在侵害公民的利益的基础上缔造的,试问这样一种“繁荣”除了养肥了一部分人以外,又有何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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