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9
打擊特權車牌 步子可以再大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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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一則“利好新聞”,各地為治理交通擁堵問題,開始針對“特權車牌”開展了專項打擊,除了真正的警用車輛外,其他領導們所使用的非警用車輛再使用O字頭的特權車牌將一律被視為是違法。這則消息是好事,不過我們更加希望整治特權車輛步子可以再大一點。
這次對“特權車”的整治並非出自中央的統一安排,而是各地的自發行動,因此各地對特權車牌的整治力度也並不統一,但總體上這次的整治風暴主要就是治理O字牌照。O字牌照是公安专段民用号牌,其历史始于1995年。然而,由于“O”牌是公安车辆专用,其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等“特殊权利”,因此,一些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也争相使用“O”牌,一度造成“O”牌车泛滥。
這個制度在制定之初就有很大的不合理性。一來它是公安專用,二來其又被定性為“民用”牌照,與其他白色底的警用公用牌照還有很大不同。這樣的既是“公安專用”,又是“民用”的定位,使得O字牌照自推出之始便有特權的影子。而一些地方“O”牌车在特权思想下违法乱纪,横冲直撞。使得O字牌照日益成为特权车、霸王车的代名詞,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诟病。
這次對特權牌照的整治使得特權牌照在一些地方被退出歷史舞臺,應該說這確實是一個好消息。我雖然常對公共政策持批評意見,但面對公權力自我修復作出的好政策還是應該肯定的。不過我更要說的是,打擊特權車牌,步子還可以再大一點。
O字牌照的特權車自然已經臭名昭著,取消之也是理所應當之事,但是取消O字車牌並不意味著公權力的特權就被從此取消,治理公權力的特權並非取消了特權車牌即可簡單了事,根植在官員心底的“特權”思想不被徹底根除,取消再多的特權車牌也無濟於事。
特權車產生的根源在於占我公權力的官員心底根深蒂固的特權思想,而官員特權思想的根源又在於整體社會制度的非民主化。有人認為,治理官員的特權要“从思想作风上正本清源”,“制定刚性监管机制”,“切实推进公务作风的转变,树立良好的公务车形象”以及“用透明度管理特权车”。不可否認這些作者提出的觀點是正確的,但在我看來這類觀點一來“太虛”,比如“从思想作风上正本清源”“树立良好的公务车形象”等毫無標準和執行力可言,純屬一種政策宣教;二來這類措施即使是那些有約束力的、制度性的,甚至嚴刑峻法的政策,在缺乏民主監督體制的情況下也毫無意義。
腐敗產生的根源在於無監督的權力。權力必然會導致腐敗,絕對的權力就會導致絕對的腐敗。對公權力缺乏有效的制約機制,單靠道德說教,靠思想政治教育,這與期冀官員自覺保持清廉幾乎是同樣的笑話。人的慾望和“趨利性”導致了人不可能面對誘惑而一直保持清廉,至少對絕大多數的人都是如此。而掌握公權力的人一旦突破了這個誘惑的底線,貪污腐敗和特權思想就不可避免的會產生。因此治理特權車,甚至治理存在在官員心中根深蒂固的特權思想,最根本的就是要建立一個完善的監督機制。
而這個監督機制無它,祗有真正的民主制度。通過民主制度的構建,在政治生活中引入競爭機制,引入多黨制,這樣才能使這個黨、這個政府存在危機感,從而不會在安逸中墮落下去,特權思想也才能真正得到根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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