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德綱是怎樣被“三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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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因為徒弟打人事件,郭德綱被主流媒體CCAV批評為“庸俗、低俗、媚俗”的三俗典型,新華社更是撰文揚言要“封殺”郭德綱。事情的起因在於北京電視臺的“狗仔”記者“偷拍”郭德綱私生活,並被郭德綱的徒弟以拳腳相加。自然郭德綱的徒弟打人不對,然而北京臺的那些記者們未經郭德綱的允許私闖民宅並偷拍就對了麼?
  西方有句諺語叫“風能進,雨能進,國王的軍隊不能進。”說的就是要保護公民的私權,即使是對戰我公權力的官員,如果不涉及公共利益,沒有合法的搜查證明,未經允許也是不能擅自進入其住所的,更何況是一個根本不掌握公權力,與公共利益無關的公民?在這一事件中,北京臺的記者擅自闖入郭宅,未經允許對其私生活大加曝光,這才招致了其徒弟的憤怒並打了這名記者。在這個過程中,即使郭的徒弟打人有錯,而北京臺的記者有錯也在先,現在郭德綱的徒弟已經公開道歉,並且受到了行政處罰,而北京臺又有任何道歉麼?
  大眾媒體(mass media)的責任在於監督公權力(power),其所做的應該是保障公共利益。對於掌握公權力的官員,媒體確應當盡職盡責的行使其監督權,而對不掌握公權力的普通人,包括那些不掌握公權力的演藝及體育界的名人們,媒體並無任何權利濫用其採訪權和監督權,大肆侵犯公民的隱私。公共利益自然需要得到維護,但是在中國這個環境下,私人利益相較來講更加重要。大量的公民私權(rights)或者說是私人利益被“公共化”,從而給了掌握公權力的政府介入的理由,使得公權力侵犯私權利的事情屢見不鮮,各地頻發的暴力拆遷、暴力維穩實則都是這樣一種把公民合法的私權利視為了“公共利益”而被政府大加干涉,導致公民私權無法被保障。而且不僅僅普通公民的私權需要被保障,那些不掌握公權力的演藝名人的私權利同樣需要被保護。任何公共利益都是建立在保護私人權利的基礎上的,脫離了私權的所謂“公共利益”只能成為少數掌握公權力的官員的“私人利益”,最終受到侵犯的會是更多的普通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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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名人在面對諸如偷拍事件的時候,往往處於形象等考慮便忍氣吞聲了,也不會大加計較。而郭德綱則不同,一向以敢言著稱的郭德綱常常借用其相聲演出批評政府、CCAV等主流媒體,這引發了主管部門以及CCAV的不滿。近日的CCAV在其新聞節目中發表評論,對郭德綱大加指責,稱其為“庸俗、低俗、媚俗”的三俗典型。而CCAV指責郭德綱目的何在?為公還是為私?若是為公,郭德綱徒弟打人事件僅僅涉及媒體採訪權與公民隱私權的爭論,完全與“庸俗、低俗、媚俗”的三俗無關,此外即便郭德綱“縱徒傷人”,從其傷人意圖、過程以及結果上看也不至於“罄竹難書”吧?如是為私,那CCAV為圖自己一時的口舌之快,報當年郭德綱批評CCAV之仇,則更加讓人不齒。
  CCAV指責郭德綱有失作為公眾人物的“責任”,而作為媒體的CCAV,理應代表的是公共利益,若是為圖自己一時的口舌之快,如此不負責任的亂扣帽子,是不是更加有失自己的媒體責任呢?這三俗之人又究竟是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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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mment

  1. 的确凉 2010-08-11、18:01

    朝廷若要彰显反“三俗”的决心,最好的方式就应该是取缔CCAV了吧!这是人民的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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